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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豐市發(fā)展和改革局關于核準2021年度汕尾市陸豐市大安鎮(zhèn)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有關招標事項的批復
2021-10-15 10:00:27 本網(wǎng) 字體:

陸豐市農業(yè)農村局:

  《關于要求核準我局2021年度汕尾市陸豐市大安鎮(zhèn)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招標的函》(陸農農函〔2021〕294號)及有關材料收悉。經研究,現(xiàn)提出招標核準意見如下:

  一、核準2021年度汕尾市陸豐市大安鎮(zhèn)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建筑工程的招標范圍為全部招標,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,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。具體詳見附表。

  二、項目招標人組織招標時,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招標投標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

  陸豐市發(fā)展和改革局

  2021年10月9日


  




  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

  項目名稱:2021年度汕尾市陸豐市大安鎮(zhèn)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

  項目代碼:2109-441581-04-01-824510     


招標范圍

招標組織形式

招標方式

不采用招標方式

全部招標

部分招標

自行招標

委托招標

公開招標

邀請招標

勘察








設計








建筑工程

核準



核準

核準



安裝工程








監(jiān)理








主要設備








重要材料








其他








核準意見:

該項目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(guī)定,建筑工程必須實施公開招標,勘察、設計、安裝工程、監(jiān)理、主要設備、重要材料等依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核準部門蓋章

202110 9

  注:核準部門在空格注明“核準”或者“不予核準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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